大明山马头镇群众祭祀骆越王
有关事迹虽没有史料,但从大明山地区遗存遗迹中,依然可寻国殇的影子。大明山马头镇元龙坡、安等秧和两江镇独山等周边墓葬中,出土剑、茅、戈等众多青铜兵器;当地壮族群众叫大明山为“岜社”,有祖宗山、灭绝山多重含意;大明山上有很大的祭祀坛天坪遗址,山下有大明山地区最大的骆越王庙“召王庙”;当地群众中流传着“骆垌点兵”“天降神兵”等有关大明山兵家战场的传说;至今大明山地区在每年农历的七月二十还有过“大王节”的节日,有很多“大王”庙以及“大王”地名遗址。这些遗迹说明,“七月十四”最早应该是纪念保卫族群方国战争而遭遇重大阵亡的国殇日,通过两千多年的传承、变迁,形成了最大的鬼节,其祭祀的含义、内容也不断得到延伸、扩大。
过鬼节怎么过?
各地过鬼节程序和内容大致一样,随着时代发展和移风易俗的深入,大部分地区对过节繁冗的细节有所简化取舍,使之逐渐变成一个祭祀、欢聚的节日。大明山地区过鬼节,目前普遍从农历七月十三开始准备,十四重点祭祀,十五为外嫁女回娘家与亲属共同祭祀、团圆。除了祭祀祖先亡灵之外,还要到路口河边烧纸钱放河灯送纸衣纸钱给“野鬼”。所谓“野鬼”,指在外亡逝人员的亡灵。
过“鬼节”主要日程内容及要求
十三之前,家家户户都搞大扫除,特别是祭拜的用具,如桌、椅、板凳、餐具以至香炉、灯盏等,都要一一清洗;平时言行中注意礼节,切忌骂人、闹架;把供品备好,如喂肥鸭子、备足猪肉、酿好醇酒、选好糖饼水果等。此外,还要用纸做的房子、衣服、元宝等供在厅堂。
十四、十五两天,全家停止一切农事(相当于放假),集中力量搞祭拜活动,包括置办丰盛的祭品,举行肃穆的祭拜仪式,进行热闹的聚餐,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十四第一次祭拜特别看重,往往是半夜起床,天亮之前便举行祭拜,天蒙蒙亮全家就聚餐了。理由是防“野鬼”跟随祖宗进家,传说天亮之前“野鬼”最安静。十五晚上为“送祖”日,把所有的纸供品烧化,以示送给祖先带回去享用。
十五是走亲戚,嫁出去的女儿,这天都要回娘家看望父母、兄弟,已经有了儿女的通常都要统统带回来看望外公、外婆、舅舅以及各位表亲。如果有几位姐妹已嫁出去,这天可谓是“不约而同”聚到一起了,而众“表”们(各兄弟姐妹的儿女们)也难得在此一聚,自然洋溢着热烈而和睦的祥和气氛。因此,有的民俗学家便给壮族“鬼节”的这一天称作壮族“团聚节”、也称“姐妹节”。
鬼节祭祀具体操作
鬼节祭祀原先是有俗成的规定的,现在很多人都搞错了,具体操作如下:
一、插香:农历十五“送公裔”之前,用芭蕉杆或仙人掌在供桌上另外插,不能够直接插上祖先的香炉。
二、供品:一般习俗能够渡水的祭物,如鸭、鱼、水果;烧送祖先的钱物暂置供桌旁边,到十五下午才能烧,往往不提前,否则有提前送祖先之嫌。
三:数量:插香,一般三根为基础,五、七根不等,往往七根是请仙请神作法之用,家庭不用到九根的,供大王才用九数。三个香炉的,往往中间插三根,旁边各插一根;或是中间五,旁边各一。饭碗,多用三个成饭的。筷子,五至七付不等。酒杯,五七杯。五色衣,往往以户为单位一至两套的。
四、十五送“公裔”:集中祭品供先祖,除了供桌插外,还要用蜡烛和香插在平时的祖宗香炉,至少三巡酒之后,家庭主妇、媳妇、嫁女们烧送祖先(有的地方还写送者的名字)的所有东西,然后用大张纸包住烧成的灰料和十三开始插在供桌上的芭蕉杆或仙人掌的香火根,往村外路口较高的地方置放,更多的是郑重其事地做成船只样往河口码头随水送走。
习俗认为,一家一户的祖宗神,一般象单位值班一样安排有值班人员,在供桌那里当班,只有大事需要集体决策才到祖宗香炉汇报请回家族长老。一般情况下,农历七月十三到十五当班的是“佬仆”(德高望重的高祖母),香烧到祖宗神位时,所有的入祖宗排位的才回来与所有外死等不能入排位的亡灵会餐,以达到众灵皆欢的效果。
七月十四必杀鸭来祭祀祖先,人们认为鸭可以渡亡魂过河送他们回他们所在之处
壮族鬼节与中元节有什么不同
中元节,是道教名称,民间世俗称为七月半、七月十四(另一说七月十五)祭祖节,佛教称为盂兰盆节。在《易经》中,"七"是一个变化的数字,是复生之数。《易经》:"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七是阳数、天数,天地之间的阳气绝灭之后,经过七天可以复生,这是天地运行之道,阴阳消长循环之理,民间选择在七月十四(二七)祭祖与"七"这复生数有关。道教的中元节与佛教的盂兰盆节设在七月十五日。
节日习俗主要有祭祖、放河灯、祀亡魂、焚纸锭、祭祀土地等。它的产生可追溯到上古时代的祖灵崇拜以及相关时祭。七月乃吉祥月、孝亲月,七月半是民间初秋庆贺丰收、酬谢大地的节日,有若干农作物成熟,民间按例要祀祖,用新稻米等祭供,向祖先报告秋成。该节是追怀先人的一种文化传统节日,其文化核心是敬祖尽孝。
可以说,两个节的核心意义是一样的,但壮族鬼节突出了祭祀野外亡灵、并具有古壮族国殇历史纪念意义。
(以上资料综合自民俗专家提供及网络等有关资料,仅供参考)
声明:以上内容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来源:壮乡网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